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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校园网首页开通“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和在校园设置“意见箱”的通知

时间:2019-04-16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民主管理,强化服务理念,改进和完善学院各项工作,加强院领导与教职员工、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特在校园网首页开通“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和在校园设置“意见箱”。

一、目的意义

通过“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和“意见箱”搭建民主对话的平台,听取、收集师生员工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同时,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顺利完成。

二、“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和“意见箱”的设置方式

(一)“院长信箱”和“书记信箱”登陆方法

1.在“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首页直接登陆。

2.在“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方“领导信箱”栏目登陆。

(二)“意见箱”设置位置

1号意见箱设置于图书馆一楼保卫处值班室窗口处;

2号意见箱设置于综合教学楼D区门口;

3号意见箱设置于机电教学楼C区大厅;

4号意见箱设置于汽车教学楼A区门口;

5号意见箱设置于一号服务中心南门口;

6号意见箱设置于二号服务中心西门大厅;

7、8、9、10号意见箱分别设置于学生1号、3号、6号、9号公寓门口。

三、意见反映范围

(一)对学院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个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学院教学、科研、党建、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校风、学风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学院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促进、改进、完善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和“意见箱”的管理与信件处理

1.“院长信箱”“书记信箱”的来信由院长和书记处理。

2.(1)“意见箱”的信件每周一上午由相关工作人员开箱收取信件并如实记录信件数量、内容等。

2)相关部门将信件整理、汇总后,直接呈报院长或书记阅示。

3)相关部门根据院长或书记的批示,将信件交由有关负责人具体办理。

五、有关要求

1.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必须真实客观,提倡师生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必要时会与发信人进行沟通,以便尽快调查、解决问题。

2.不得利用“院长信箱”“书记信箱”和“意见箱”辱骂、恐吓、造谣、诽谤或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学院将严肃处理。

3.有关部门自收到院长或书记批示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件处理情况予以回复,无法确定联系人的由学院通过有关渠道回复。

4.学院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扩散信件中反映的问题,不将待定的处理情况向反映者或被反映者泄露,以确保反映者的合法权益。

5.学院有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绝不允许对反映意见者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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