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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25 来源:院团委 点击:

各处(室)、系(部)、直属科(中心):
     2010-2011学年,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系团、学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团学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工作,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评优活动。具体方案为:
     一、评优项目
     1.个人荣誉称号:优秀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单项积极分子。单项积极分子主要包括:优秀青年志愿者、团学工作积极分子、文艺积极分子、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2.集体荣誉称号: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和比例
     1. 五四红旗团总支占全院团总支总数的30﹪;五四红旗团总支直接由学院根据本学年综合考核决定。
     2. 先进班集体占全院班级总数的20﹪;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系、学院两级评审办法,即先由系进行评审,然后由学院评审会复审,最终确定本学年的先进班集体。
     3.优秀团员原则上每班级二名(优秀团学干部各系名额见附件1),单项积极分子根据所评荣誉要求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原则和方法
     1、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总结工作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班级、团总支、系部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上报。
     2、优秀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采取班级民主评议提名,各系、团总支考察推荐,报学院审定进行(属于院级团学干部的学生,由各系团总支直接考察推荐,报院团委审定)。
     3、所有推荐、评选建议名单都须在系内公示后,统一报学院审定。
     四、评选要求和说明
     1、学年评优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活动。
     2、各系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要把评优活动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舞干劲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3、优秀团学干部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标准参照学生手册进行;宣传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各系团总支、学生会从事宣传工作的学生干部;文艺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学生干部、班级普通同学中在文艺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团学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4、评优材料上报方式。以系为单位,须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下午17:00。
     (1)各系将集体和个人评优材料与系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纸质档报至院团委办公室。
     (2)“先进班集体”需上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图文并茂为佳。
     5、以上所有个人评优项均用学院统一的“评优推荐表”。
     6、推荐表中的鉴定一定要按照规定由他人填写,统一使用第三人称,如“该同学”。
     7、优秀团学干部、团学工作积极分子荣誉学生不可重复参评,如有发现取消所有参评资格,并严肃批评。
     8、所有评选按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优秀学生干部不分等级,每名200元奖励)。

附件: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doc
        系内评优推荐汇总.doc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doc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201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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